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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一村书记挥霍数十万公款受处分

2016-10-08 09:41:1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武汉市纪委通报6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 通讯员 杨华 段晨晨)今年4月底以来,武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昨日,武汉市纪委通报了专项治理中查处的六起典型案例。

企业修路“缩水”骗取扶贫资金

通报的案例中,查处的问题大多涉及公款吃喝消费、套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不力等。其中,2009年至2014年,黄陂区三里桥街东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李贵群以村级招待、公款吃喝、烟酒副食消费等名目挥霍村集体资金共计50.56万元。另外,李贵群还存在私设“小金库”33900元、收受他人礼金5000元、贪污清淤款3870元和劳务用工款1960元等违纪行为。2016年6月,李贵群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2013年至2015年,东湖风景区渔光秀公司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不严,铺张浪费集体资金,三年累计开支接待费114.39万元。2016年6月,该公司党支部书记欧阳红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6年1月,武汉煜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江夏区山坡街扶贫办申报光明村道路硬化扶贫项目建设资金19万元。后经审计发现,该公司申报的道路硬化项目为800米,实际施工500米,虚报工程量300米,骗取扶贫专项资金4.38万元。2016年9月,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英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村委会挪用建设资金还债

2010年初,青山区白玉山街努力村将村级工业园集体土地租赁给众友公司,在租赁合同中对承租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约定不清,致使承租方违法用地。2012年下半年,努力村村民鲁涛违规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给诚方园公司,该公司在未办理任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违法用地建设洗铁厂。2016年6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桂学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新洲区仓埠街丰乐村向仓埠街扶贫办申报分别硬化道路1500米和300米两个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丰乐村分别只完成道路硬化730米和250米,却仍按原建设计划申报扶贫项目建设资金,虚报工程量820米,骗取扶贫专项资金共计16.68万元。刘海松作为丰乐村党支部书记,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8月,刘海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蔡甸区张湾街余家台村以为该村三组修建商砼道路200米名义向张湾街申报革命老区公益事业项目,获批建设资金6.26万元。后经审计发现,余家台村所申报的该村三组道路没有修建,所获得的专项建设资金中5万元被挪用支付2014年度村欠款。2016年5月,余昌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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