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刘倩雯 通讯员 宋宏雷 刘翔)昨日,记者从江岸区城管执法局获悉,位于江岸区江汉一路的7家餐饮店,因油烟扰民且拒不整改,该区城管执法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经江岸区人民法院审核,作出了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
根据法律规定,由于被执行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以处罚(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本金),上述7家餐饮企业每家强制执行的罚款金额达到一万元。
目前,其中的4家餐饮店罚款已执行到位,未缴纳罚款的餐饮店店主账户也被冻结。据悉,这七家油烟扰民处罚案件,是武汉市城管部门首次集中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油烟扰民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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