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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建筑业5个月减税6.69亿元

2016-10-25 01:20:2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营改增降负效应明显,96.61%的建筑企业税负下降

本报讯(记者 陈妮希)相比之前缴纳的营业税,5个月以来湖北建筑业减税6.69亿元。昨日,记者从湖北省国税局获悉,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5个月来,湖北省建筑业户数平稳增长、收入稳步提升、减税成效明显,市场活力凸现,迎来了轻装上阵、加速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据湖北省国税局副局长柳现青介绍,全省建筑业户数由5月份的53821增加到9月底的56051户,新增2230户,增长3.9%,5月至9月全省建筑业获得营改增减税6.69亿元,96.61%的建筑企业税负下降。上半年建筑业总产值4993.36亿元,增长11.8%。

量身定制培训方案

建筑业是湖北传统产业、支柱产业,2014年和2015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连续突破万亿元,总体实力居中部第一、全国第三。在处于主攻产品绿色化、建筑生产工业化、产业链集成化转型、打造建筑强省的关键时段,全面推开营改增,大幅降低了建筑企业的税负和成本,受到行业和企业的热切期盼。

为准确了解纳税人需求,按需培训、精准施教,湖北省国税局主动与省建筑业协会联系沟通,借助协会充分了解建筑业特点,摸清建筑行业营改增业务培训需求,量身定制培训方案,帮助建筑行业企业规范财务管理,防范税收风险,应享尽享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红利。1200多名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参加政策辅导培训班,学习了税收政策,增强了适应税制转换的信心。

经培训辅导,众多建筑企业深刻认识到,要想在市场中站稳脚跟,必须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轨道。武汉建工总会计师万建国说,“建安企业营改增,不仅是税收政策变化,更是业务流程再造更新,需要建立完备的增值税管理体系,准确识别税务风险。”公司已改将原多级管理、二级核算模式,调整为二级管理、一级核算,将分权制调整为公司扁平式管理大部制,单独成立税控中心,专人负责税务管理及核算。

“营改增后,企业‘接活’更小心,合同更严密,不能‘对冲’相互开票,所有材料票据都要明细到型号、类别,绝不能签不含税项目。”湖北省工业建筑公司第三建筑公司十堰分公司财务部长张惠琴说,“过去选择材料供应商通常考虑价低者,可能导致‘劣材驱逐良材’,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企业优先考虑的是能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建筑材料更加安全可靠。增值税发票将买卖双方连为一体,形成完整的信用链条和抵扣链条,有助于上下游企业整合和良性发展。”

有效缓解行业资金压力

全面推开营改增的减税效应逐步显现,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5月至9月分别减税181.20 元、9529.48 元、56560.05 元、84857.20 元、424929.74元,呈现出营改增推开即减税、持续减税及减税规模逐月增长的特点。

减税政策让中铁十一局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信心十足地开拓市场,提升整体业务量。公司先后中标宁安、成蒲、织毕、沪昆、呼张、长株潭客专四电等铁路建设项目;在广州、武汉、上海、南京、长沙、宁波等市场滚动发展,承揽项目涵盖机电、通信、信号、供电和维保等专业,完善了从施工到运营维护的产业链条,顺利进驻国内20个城市;国外中标埃塞俄比亚项目,是公司首次走出国外。前三季度公司累计承揽项目资金达19.59亿元。

“全面推开营改增,解决了营业税制造成的建筑行业重复征税问题,缓解了行业资金压力,不但能够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步伐,还带动了钢铁、水泥等行业去产能、调结构,服务了供给侧改革。”湖北省国税局副局长柳现青认为,营改增有助于解决建筑企业、房产开发商拖欠钢铁、水泥等行业货款的现象,推动各环节运作,全产业链条共同发展。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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