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诈骗未遂获刑具多重意义

诈骗未遂获刑具多重意义

2016-10-26 01:24:3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严厉打击电信诈骗,某种程度上我们缺的不是法规而是严肃执行的决心、毅力和智慧等,为以后其他地方严肃打击电信诈骗做出了示范。

报载,近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宣判12名涉嫌7起伪基站电信诈骗犯,这些涉案人员二审分别被判处两年半至六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彭某可能是“最冤枉的”,虽说他电信诈骗没有得手,但是因其存在利用伪基站一天发送7万余条诈骗短信的事实,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

电信诈骗没有得手,仅仅因为利用伪基站一天发送了7万余条诈骗短信,就被判处五年半有期徒刑,连带5000元罚金。这样的违法成本不低,但置于目前电信诈骗案件高发、整治也进入关键阶段,这样的处罚同样也不乏重大意义。

首先,发出严厉处置电信诈骗的信号。如果放在以往,这样的电信诈骗未遂,虽然也具有了违反刑法的要件,往往都可能会被轻微判刑。但现在,这样的电信诈骗也被严厉刑罚了,而且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就高不就低甚至顶格处罚,发出了加重电信诈骗打击的有力信号。

其次,是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就事论事讲,表面看彭某虽然实施了发送虚假短信诈骗,具有诈骗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动,但由于没有诈骗得手,也就是没有引起直接的危害后果,不符合刑法所需要的四要素。但深入来看,彭某一天内利用伪基站发送7万余条虚假短信的行为,具有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且利用伪基站发短信也是对国内电信运营秩序的干扰和破坏,具有了客观严重的危害后果,符合刑法所需要的四要素,按照犯罪未遂也是应该被刑罚的。

再次,对其他地方和部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具有范本意义。以往,一提起电信诈骗查处和打击不力,总会有声音说这不能全怪执法、司法部门,法规不严甚至缺失是掣肘严查严处电信诈骗的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而此次电信诈骗未遂获刑,无疑告诉我们,严厉打击电信诈骗,某种程度上我们缺的不是法规而是严肃执行的决心、毅力和智慧等,为以后其他地方严肃打击电信诈骗做出了示范。

一个小案件,凸显大意义,折射多问题。愿电信诈骗未遂获刑案例,成为我们接下来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的标杆案件。

(经济参考报)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