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一窗式”联合办税改革以来,共办理涉税业务105.1万笔
本报讯(记者 陈妮希)昨日,记者从湖北省国税局获悉,自国地税“一窗式”联合办税改革以来,共办理国地税相关业务105.1万笔,代开发票环节征收地方税费3955万元,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税次数平均减少30%以上,平均办税时间缩短20%,真正让纳税人“进一道门,来一个窗,办两家事”,获得纳税人的点赞。
省国税局与省地税局对专项改革工作统筹谋划,探索具有湖北特色的改革路径。湖北省国税局先后制定《国地税“一窗式”联合办税改革试点方案》,确定改革路线图,制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国地税“一窗式”联合办税服务模式专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定准专项改革基调和目标。
最终,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方式推进改革,着眼于“面”上全覆盖,推行国地税办税服务厅互派人员、互设窗口,在16个县(区)推行共建办税服务厅试点和共驻政务中心试点,在办税方式上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思路,实现国地税业务一窗通办。
通过共同商讨,研究确定,推行办税环境、业务流程、岗位职责、绩效考评、平台运行、人员管理、培训宣传“七个统一”,实行涉税事项“一窗通办”,让纳税人享受更规范、更快捷、更经济服务的“三大目标”,建立大厅管理、人员管理、岗位职责、业务办理、绩效考评、联席会议、学习培训、应急管理8项制度的 “7138”联合办税模式。同时,按涉税事项范围、办结时限和省内通办三个方面,统一201项国地税涉税业务办理规范,确定44个前台流转后台限时办结事项业务流程,实现业务无缝对接。
目前,全省131个国税办税服务厅中26个实行“共建”,29个实行“共驻”,76个实行“互设”; 20个实现“一窗一人一机一屏”办税,111个实现“一窗两人两机两屏”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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