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听证陈述人建议简化申领证明材料,明确居住证享受的公共服务范围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 通讯员 熊凡凡)居住证申请条件该如何设置?持有居住证是否可以享受平等的教育资源……昨日,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湖北省公安厅举行立法听证会,邀请律师及来自各行业的人士就《湖北省居住证服务和管理办法(草案)》提出修改建议。
建议简化申领条件
办法草案规定,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理机构现场采集人像信息,提交居住证申领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并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比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对此,听证陈述人、外地来武汉务工人员周元元表示,自己从事厨师行业,一些小餐饮并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缴纳社保等。同时,有一些商品房,房东暂未取得房产证,因此租房者也很难获取相关资料。
周元元建议,可否通过采取居住地社区开具证明,或者满足其他代替条件、多设置可选条件的方式来设置办理居住证的前提条件,同时缩短材料齐全后的办证时间。此外,也有律师表示,办法草案规定的材料太多,一个人很难办全,应该设置为符合其中一部分即可。
明确居住证享受待遇
办法草案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服务、基本公共就业、基本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外来在汉工作人员家属、家庭主妇陈女士表示,截至目前,办理居住证已有7年,但其小孩在就读中小学时,仍无法选择距离其所居住地近的学校,原因是自己为租赁住房,无法提供购房证明。同时,其同一个小区内有持居住证的家庭,即便购买住房,但由于未落户,小孩也无法就近入学。
“我们首先要明确,办这个证是为了什么?”陈女士建议,办法草案既然提出了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就应该制定配套实施的细则,好让持居住证人士明确自己达到什么样的条件、可以享受什么样的公共服务。
此外,听证会上,不少听证陈述人表示自己取得居住证仅用于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之后就没有续签。他们均建议,应明确居住证享受的公共服务的范围,比如,能否享受就近入学、公租房等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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