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发布半月,效果良好。为反映调控的效果,国家统计局在10月首次对15个热点城市的房价走势进行半月统计。
数据显示,10月上半月,15个热点城市新房价格环比指数比9月明显降低,其中,深圳和成都房价环比更是下降了0.3%和0.1%,其他13个城市房价涨幅回落幅度在1.0~3.8个百分点之间。成交量回落幅度更大,15个城市的新房成交量相比9月下半月均明显下降,其中环比下降80%~60%的城市有4个,下降60%~40%的城市有3个,下降40%~20%的城市有3个。
笔者认为,此轮调控的特点在于市场秩序、需求准入、地市行为、金融杠杆等各领域有各自的任务,上下其手、全面收紧,让调控短期迅速见效。但笔者认为,也要担心楼市“超调”的风险。
首先,对于杠杆支持下的投资需求和资产配置,管制色彩浓重的“堵”比短期见效差的“疏”(增加供应)效果要好。但是,也会一定程度上冲击整体需求。
另外,热点城市要求大规模增加供地,此前南京、苏州已公布多批次供地计划,近期合肥公布2016~2018年滚动供地计划,未来两年将增加2.15万亩住宅用地供应。但是,很多城市的需求基础并不扎实。在未来需求减弱的情况下,特别是投资需求或资产配置退潮后,会不会造成新的无效库存呢?
因此,调控的长远和综合考虑必须周全,不能陷入单一目标导向。这种单一目标导向,似乎在此前去库存中也存在,如有的城市为去库存,不惜支持第三套房的公积金贷款。
此外,管理层不担心楼市回调对于投资和经济的冲击,在于本轮调控是集中在热点城市的“局部调控”。用国家统计局发言人的话来讲,“调控对全局的影响有待观察,其他城市还在按照既定的房地产政策,像去库存这样的政策来管理”。今年以来,非热点城市楼市企稳,有赖于杠杆扶持、返乡置业和热点城市传导。事实上,人口流出和库存高压下,非热点城市并不具备全面反弹的基础。
综上,笔者认为,要理性看待楼市回调的幅度及影响,更要摒弃让楼市短期内迅速降温的单一目标导向式调控模式。或许在清除投机需求、过度加杠杆的基础上,让其渐进回落,并全力推进城镇化改革,释放新鲜需求是更理想的做法。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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