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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虚报票房电影将吊销许可证

2016-11-09 00:57:2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我国首部“电影产业促进法”明年3月起实施,审查权限或部分下放

本报讯(记者 纪文君)近日,业内关注许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以下简称《电影产业促进法》)终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并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电影产业促进法》的通过,为中国电影产业规范有序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受到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其中,有关电影的审查权限得到一定的下放,同时对于“偷票房”、“劣迹明星”等舆论焦点问题也做出了规范。

内容审查标准或现“地域差异”

《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了具有电影审查权力的部门为“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审查时间最长期限为“三十日内”。这意味着,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客观上会拥有自己对电影内容的评判标准,电影在内容审查方面迎来了宽松的可能性。有可能发生这样的状况,在A地审查未通过的影片,可能会在B地审查通过,因此将会减少电影审查在细节上纠缠的发生几率,给创作者带来更开阔一些的创作空间。因此业内猜测,未来电影审查评判或将出现“地域差异”。

在审查人数方面,《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不少于五名专家进行评审”。对比由中国国家广电总局组织的电影审查委员会的36名成员,专家评审人数可谓锐减,这可以理解成,只要得到五名专家的评审通过,电影就可能会获得公映许可证。如果五名专家在电影审美上大致相同,或者对故事抱有差不多的意见,电影遭遇修改的可能性也会下降不少,对于那些担忧审查关不好过的编剧、导演们来说,也有了某种创作上的鼓励。

电影虚报瞒报票房将受严惩

近几年,随着电影市场的红火,虚报票房的事件屡有发生,针对电影票房泡沫的问题,《电影产业促进法》也予以明确的规范与处罚。对于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电影发行企业和影院,“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同时,在各种类型的网络大电影层出不穷的当下,针对市场产业无序、内容参差不齐的乱象,《电影产业促进法》也在内容上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其中包括禁止拍摄“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以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坏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条例措辞,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网络平台对网络大电影自主立项、自审自播、准入门槛低的发展状态,截至目前,不少相关网站对于涉嫌违规的网络电影已经做出了下架处理。

有业内人士表示,《电影产业促进法》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推进作用,同时将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行业分层的作用,其中注重内容制作、且IP资源丰富的龙头企业最为受益。在投资方面,具有大量内容储备和原生IP的影视上市公司,以及具有异地扩张和产业链拓展能力的院线龙头值得进行关注。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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