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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保险”岂能强买强卖

2016-11-29 01:27:1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新闻背景】

不久前,笔者到某国家级贫困县采访,对于“贷款保证保险”、“贷款人人身意外险”、“保单质押贷款”等业务在金融扶贫中发挥的作用,地方金融办负责人赞不绝口。

不过,随着“贷款保险”对基层金融机构的渗透力逐渐增强,捆绑销售、费率过高等问题也在增多。某些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时,对那些原本有抵押物、有资格申请贷款的农户或小微企业,也要求必须投保。更令人气愤的是,这些金融机构自身还扮演着“保险代理”的角色,指定险种销售并收取高额代理费。羊毛出在羊身上,代理费推高保费,最终还是由贷款人埋单。

【短评】类似强买强卖、价格垄断行为,让“银行+保险”的好政策、好工具变了味。事实上,银监会2012年就发文,禁止贷款搭售保险;2015年保监会、银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文,对投保贷款保证保险的借款人,要引导银行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如何防止“保险”变成“门槛”?完善政策、强化监管是关键。比如,必须控制银行代理费标准,遏制他们为赚取高额代理费而强行搭售保险的冲动,将“投保自愿”原则落到实处。同时,还应细化贷款人风险分级,按照产品定价与风险匹配、收益覆盖风险等原则,根据银保之间的风险分摊比例、客户信用评级、风险缓释措施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标准和保费费率标准,将贷款人投保后的资金成本限定在合理水平之下。此外,还应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强行搭售保险的行为严查严惩。 用保险激活小微金融链条是一件好事,银行业、保险业不能一开始就奔着眼前那点好处使劲,一定要大格局、宽视野,努力走稳些、走远些。(人民日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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