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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两侧30米内禁设广告牌

2016-11-30 01:20:0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湖北修订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明确建筑控制区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根据草案规定,高速公路两侧30米内,拟划定为建筑控制区,该区域禁止设置广告牌、宣传牌、店牌等,若未经许可私设最高可罚2万元。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何光中介绍,截止到2015年底,湖北全省公路总里程达到25.3万公里,位居全国第三,100%的乡镇通了国省道,所有建制村通了沥青(水泥)路,而且还落实建设大别山红色旅游等4条、总长3813公里的扶贫路,惠及29个贫困县、800万贫困人口。

现行的条例为1999年制定,有些内容已不适应当前需要,修订十分必要。草案明确了公路用地范围:公路两侧有边沟(护坡、隔离栏)的,沟外缘向外1米内;没有边沟的,公路两侧向外3米内。在这个区域,禁止挖沟、取土、烧东西等,禁止摆摊、洗车、加水、堆物品、倒垃圾等,禁止在公路桥(隧道、涵洞)堆放物品等。

另外,草案还明确了公路建筑控制区,国道两侧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如果要新规划和新建村镇、学校、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也必须在国道、省道50米以外和县道乡道20米以外进行,而且只能在一侧修建。

在这个区域内,除保护公路外,禁止修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该区域划定以前已经修建的,不能扩建,确需拆除的话,要给予补偿。此区域内如果没有获得许可,禁止埋设管线、电缆等,禁止架设广告牌、宣传牌、店牌等非公路标志,否则将面临最高2万元的罚款,并拆除牌子。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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