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今起实施,第三方平台把关不严最高可罚3万元
□本报记者 刘迅 通讯员 沈君
从今日起,保健食品现场会销再不能“岔着卖”,否则最高可受到货值20倍的罚款;网上卖吃的全部要实名制。昨日,在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食安办、湖北省食药监局宣布,《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月1日起实施。
讲座不能随意卖保健食品
如今,在迅速发展的保健品行业中,老年人成为消费的主力军。中国保健协会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保健品的年销售额约2000亿元,其中老年人消费占了50%以上。
昨日,省食药监局局长柯俊表示,不少保健品公司打亲情牌,用虚假、夸大的营销方式忽悠老人购买产品,有的以会议或讲座等形式推介和销售保健食品,一些销售人员甚至打着各种“尊老助老”、“健康工程”、“专家巡讲”与“免费赠送”的旗号,欺骗误导中老年消费者,高价推销保健品。记者了解到,2015年,仅武汉市就受理消费者关于保健食品会销的投诉1000余件。
今日起,保健食品现场会销将被严管。《条例》规定: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应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并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保健食品会销不得作夸大功能、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宣传,不得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进行现场销售;对在经营场所以外从事保健食品销售的违法行为,设置了最高20倍货值金额罚款的严厉处罚。
也就是说,从12月1日起,再也不能随便找个地方开个会或举办个讲座,就可以在现场卖保健食品了。如果违反《条例》,卖货不超过5000元的,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超过5000元的,最高可处货值20倍的罚款。
入网食品须亮证经营
生活中,网上购买食品、网上订餐已成为普遍的消费方式,湖北省将如何加强监管,保证网络食品的安全?
柯俊介绍,食品网络销售作为一种新兴的销售业态,发展势头迅猛、交易规模越来越大,食品网络销售给人们生活带来快捷、便利的同时,也时常发生相关食品安全事件。
目前,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取得任何资质就利用互联网进行销售,有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为占领市场份额,降低了入网食品经营单位审核标准,未落实对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以及审核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据摸底,湖北省约有16万左右有餐饮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机构,其中有5万多家涉及到网络营销,仅武汉就有2.8万家左右。其中,三大家占网络平台85%以上,90%是中小型餐饮企业。
《条例》从“入网实名”等方面入手,作了详细规定。入网食品经营者要依法取得许可,并在其网站明显位置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信息,以便于消费者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销售食品信息审核、食品安全检查、违法行为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予以公开。
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违反《条例》的,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摊贩不能卖不经复热的熟食
湖北省的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以下简称“三小”)数量众多。据记者了解,据不完全统计,湖北省共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5万多家,小餐饮和食品摊贩数量更是庞大。
《条例》对“三小”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并制定了详细的禁止条款。小作坊禁止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乳制品、罐头、瓶(桶)装水、采用非固态法发酵工艺生产的白酒、配制酒等。而且,还要在生产加工的产品上标明是“小作坊食品”。
同时,对小餐饮经营者,禁止销售裱花类糕点、生食类水产品、自制生鲜乳饮品等,并应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如果违反规定,小作坊、小餐饮可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食品摊贩可划定经营区域和时段,但不能在中小学、幼儿园门口,禁止卖发酵酒以外的散装酒,不经复热处理的熟食、现制乳制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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