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受到近几年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和国内经济增速换挡等因素影响,中央企业效益下滑压力不断加大,中央企业提质增效面临的挑战之大、困难之多、任务之重,更是前所未有。促进国资经营提质增效,必须切实强化外部监督。具体来说,需要紧扣央企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事项,完善核查、处置、督办机制,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督以及健全奖惩措施等。
首先,完善核查、处置、督办机制,需要相关监管部门机构完整、职能细化。要在国资委内部现有资源基础上整合成更有针对性的监督部门,负责外派监事会反映问题的核查、分类处置与整改督办,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调查,提出相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形成监督工作的完整闭环。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充分发挥监事会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造法治央企、阳光央企。
其次,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督这项工作非常急迫。一方面,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大批中央企业“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海外国有资产急剧增加;另一方面,不当投融资行为引起的国资损失案例也在增多,海外国资监管存在漏洞。基于上述两方面原因,构建境外资产监管体系变得紧迫且关键。
再次,健全奖惩措施,该奖的奖,该罚的罚,尤其对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要严厉追责。唯有如此,才能让相关制度发挥应有效力。
近几年,国资委等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国企投资的监管,对央企集团公司资金归集使用要求趋严,使得国企项目投资更加审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一旦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并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这就需要尽快出台配套文件,且将文件核心放在健全监管体制、形成监管全链条上。(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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