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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农合制度已覆盖97%农村居民

2016-12-07 00:46:1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2019年健康扶贫工程将对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

本报讯(记者 刘迅 通讯员 刘敏)昨日,在湖北省健康扶贫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朱惠民表示,新农合、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将对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左右

朱惠民介绍,“十二五”以来,湖北全民医保制度防大病、兜底线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农合制度覆盖了97%以上的农村居民,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50%和75%左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了近4000万城乡参保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15元提高至40元,服务项目扩大到12类45项,基本覆盖了居民生命全过程,城乡居民健康差距进一步缩小。

根据调查统计显示,湖北因病致贫总人数为189.6万人,占全省59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32%以上,其中患长期慢性病人数为67.3万人,占因病致贫总人口35.5.4%,患重大疾病的人数为20.8万人,占因病致贫总人口10.98%。离湖北2019年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的目标,只有仅仅3年的时间,健康扶贫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

据了解,到2019年,湖北将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

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再提高5%以上

面对健康扶贫工作的发展目标,朱惠民介绍了湖北推进健康扶贫工作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加快建立兜底保障机制,确保贫困人群“看得起病”,实现“三覆盖、两倾斜、两加大、一窗口”。

“确保贫困人群‘看得起病’,是健康扶贫工作的底线目标,需要尽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朱惠民说,湖北将新农合、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农合新增筹资加大对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完善兜底保障机制,决不让任何一个农村贫困群众因医疗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医治。

同时,新农合、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湖北率先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门诊统筹,提高统筹层级和门诊报销水平,解决慢性病患者长期门诊治疗费用报销问题。提高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今年要再提高5%以上。此外,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推动贫困地区政府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补充商业健康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到2019年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如何确保贫困人群“看得起病”?据了解,湖北力争到2019年贫困地区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未来几年,湖北将以市州三级以上医疗机构为龙头,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骨干,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着力打造武汉城市圈、武陵山、秦巴山、大别山、幕阜山、“两江”城市群六大医疗卫生中心,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实行差别化发展,强化区域交流与协作,实现资源共享,方便农村贫困群众就近就医。

同时,新增卫生资源要优先向基层、贫困地区倾斜。湖北将优先把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和省项目库,对贫困地区县医院重点专科、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给予倾斜,支持贫困地区县级医院达到二甲标准、乡镇卫生院达到“四化”标准;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不降低。要尽快实现每县至少有1所达标县级公立医院,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卫生室。

未来,湖北将每年选派100名左右大专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从事支医工作;从全省遴选能力较强的三级医院,与37个贫困县级医院开展一对一帮扶,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提高被帮扶医院的医疗、教育、科学、管理水平。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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