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新闻背景】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28日,已有海南、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天津、河北、四川、云南、陕西、江西、新疆、上海、贵州、广西、青海、福建、甘肃、宁夏等19个省(区、市)公布了今年的工资指导线。与去年相比,多个省份的指导线数值都有所下降。
【短评】
工资指导线下调并非意味着工资负增长,只是工资涨幅较以往有所减少;涨工资仍然是全国工资指导线的主线。因此,应尽早出台工资条例,把“调低限高”作为核心内容,既要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增长机制,又要限制垄断企业高工资,不断消除行业差别和分配不公。同时,倒逼企业积极应对员工的正当诉求,不断改善管理方式,尊重员工权益,适时适度地给员工涨工资。特别是,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兼顾企业的利益。(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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