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发布,取消、下放17项核准权限
据中国政府网12月20日消息,为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激发市场主体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和创新创业的活力,国务院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并就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此次修订仍然以取消和下放为主线,最大特点是更重视放管服的整体性。”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巡视员罗国三说。
此次修订《目录》,共取消、下放17项核准权限,其中,取消核准改为备案2项、下放地方政府核准15项。“剩余的核准项目,在未来条件成熟时还有进一步下放的空间。”罗国三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坚持企业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对极少数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政府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确需依法进行审查把关的,应将相关事项以清单方式列明,最大限度缩减核准事项。
“去审批化,要向两个方向延伸。往前是强化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等,往后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间审批要进一步减少甚至取消。”罗国三说。
通知指出,原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通知强调,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对于煤矿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要求,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须具有动力系统等关键技术和整车研发能力,符合《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综合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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