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朋来说法》第63期:知名商品被同行设为“关键词”该如何维权?

《朋来说法》第63期:知名商品被同行设为“关键词”该如何维权?

2016-12-28 08:57:5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贾女士:我们是武汉一家大型知名激光公司,拥有多款知名激光产品,既有标件,也有非标件。其中有一款产品非常出名,圈内只要一提到“某某切割机”,都知道是我们公司的。但今年10月,我公司业务人员发现,广东某大型激光公司竟然在百度、360推广业务时将“某某切割机”设置为关键词,此举未与我公司有过任何协商与告知。我们这款产品一台售价过百万,这必然会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请问我们公司该如何维权?多等一段时间后再起诉是不是赔偿会多一些?

律所解答:对方公司的行为很明显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你们公司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这种网络侵权行为,首先要通过公证的方式保全证据,否则证据极易被对方公司销毁,从而导致维权无门。“多等一段时间后再起诉赔偿会多一些”则未必,原因是此类侵权行为究竟会不会造成你们公司客户流失、会流失多少客户等是极难估量的,完全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中,因此建议尽早起诉,首先是考虑尽快制止对方公司的侵权行为,然后考虑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不能太指望侵权时间长会获得更多赔偿。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侵权管辖最新规定,本案可以直接在原告住所地,即在武汉起诉。

《朋来说法》第63期——本期解答由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提供法律支持,更多解答可关注朋来说法微信公众号或登录85717171.cn。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