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湖北检察机关9个月起诉侵害非公经济犯罪1252人
本报讯(记者 刘迅 通讯员 戴小巍)昨日,湖北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青介绍,湖北各级检察机关9个月起诉侵害非公经济犯罪1252人。
在通报的10例案例中,包括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查办一起利用贷款业务审核权对非公企业“吃拿卡要”的受贿案。据了解,某国有银行支行小企业金融业务部原经理袁某,利用贷款业务审核权,对多家中小型非公有企业“吃拿卡要”,索取、收受贿赂78.6万元。经青山区检察院依法查处并提起公诉,今年12月15日,袁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据悉,今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出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鄂检十条”),并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郑青介绍,“鄂检十条”下发及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对非公企业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犯罪693件965人,起诉821件1252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对非公企业“吃拿卡要”等职务犯罪40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22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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