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武汉市纪委发布节日“十个严禁”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昨日,武汉市纪委发布《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要求、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通知提出了廉洁过节要做到“十个严禁”。
其中,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团拜、庆典等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酒会;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此外,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其他明显超出政策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搞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提出,要加大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的执纪审查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群众可通过电话: 027-12388,027-82624205;网站:http://www.whdi.gov.cn/等方式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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