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李璟 通讯员 冯威)昨日,武汉硚口区工商局决定依法对顶风违法销售的湖北安陆男子朱某没收其240个孔明灯,并予训诫处罚。武汉警方再次提醒,全市范围内禁售、禁放孔明灯。
公安机关再次重申,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孔明灯等产生明火且不可控制的空中飘移物;在固定经营场所销售孔明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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