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引发业界广泛关注。意见稿提出,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规定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履行的义务。笔者认为,此举能有效护卫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让网络餐饮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生活中,这一场景并不陌生:每到饭点儿,消费者动动手指就能下单,外卖小哥成了最受期待的人。一份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外卖O2O市场规模达1524亿元。巨大的市场空间吸引无数商家投身其中。
但让人忧虑的是,快速升温的市场乱象丛生。去年,央视“3·15晚会”揭露大量无证商户利用第三方平台从事网络订餐服务,且餐饮实体店在制售过程中有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许多网络平台没有对外卖商家进行严格的经营资质审核,证照信息与实际经营主体不符的餐厅也有不少。此外,卫生等问题也让人揪心,线上宣传“高大上”,线下制餐“脏乱差”,食品安全隐患亟待解决。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此次意见稿强化了平台主体责任、明确了网络餐饮服务业的一系列规范,就是对当前网络餐饮服务存在问题的回应,也是对这一行业发展中存在风险点的管控。此次新规出台,既让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又让消费者找到了维权之门。
当今时代,以互联网与物联网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了各行各业的大变革,催生了新业态。作为行业管理者,必须紧跟市场变化,创新管理方式,做到监管不缺位、全覆盖、无死角,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也才能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让虚拟的餐饮服务“实”起来,有店铺有证照有检查,依靠企业、政府、社会主体多元共治,综合运用道德、法律、行政、市场手段,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能抹平信息不对称的鸿沟;以问题为导向,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才能让消费者的外卖吃得放心,引导新业态健康发展。(经济日报)
责编: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