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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将实现乡镇污水治理全覆盖

2017-03-01 08:30:0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2018年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成投产;2019年形成运行稳定污水治理体系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日前,湖北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18年底前,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要全面建成投产,包括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达标、运行不稳定、管网不配套的,必须同步完成改造。2019年,实现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体系。

根据意见,今年起至2019年,省级将每年转贷100亿元政府专项债券,用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建成后投入运营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省级根据在线监测考核运营情况,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住建厅、省环保厅制定。

各地应科学统筹,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合理布局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重点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人口密集区生活污水治理。城市周边有条件的乡镇可纳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统一考虑,有条件的村庄应同步开展治理工作。

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生态敏感地区应执行更高标准。管网建设实行雨污分流,已建合流制管网的应同步完成改造。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纳入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建设。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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