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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健品坑老”要“零容忍”

2017-04-12 09:45:4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近来,坑害老年人的保健品营销事件频频见诸报端。这些保健品营销骗取老人财物,损害老人健康,甚至还有老人被骗后走上绝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如何规范和有效监管保健品市场,不再让老年人成为骗局的受害者,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一盒售价几百元的普通保健品,摆在商场保健品专柜里,可能很长时间都无人问津;换个场景、改个名字,通过一些所谓的“健康专家”“海归博士”一番折腾,它就可能以数倍甚至数十倍原价的价格卖给老年人。不看僧面看佛面,看着保健品销售人员比亲生子女还“关心”自己,不为保健品功能,也可能为这份“情义”埋单。因此,许多老人在“亲情营销”面前毫无抵抗力。“亲情牌”打造的“温柔陷阱”如此奏效,以至于有的老人即使事后发现上当,往往也是“打掉牙齿往肚里吞”,不愿意和家人说,更别说举报了。

退一步说,就算老人幡然醒悟,想让骗子现出原形,也未必能如愿,商家有备而来,在销售过程中有意规避各种法律风险,让你无可奈何。

在为老人防骗支招时,大家不约而同地谈到要多给老人一些关心,缓解他们的亲情渴求。这无疑是一剂良方,但知易行难,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一个家庭可能要赡养多位老人,晚辈很难有充足时间与精力给予老人悉心关怀,特别是一些子女在异地、失独的老人。所以,对于这种市场失灵,还是需要监管者伸出监管的有形之手将其管起来。

和许多社会管理领域一样,现行体制对于保健品营销的监督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工商、卫生、食药监、公安等多部门的多头管理,导致各方管理责任不够明确、职责不够清楚、打击不够精准,偶尔还难免出现互相推诿、相互掣肘等现象。更深一层,法律供给也稍嫌不足。由于对这类行为的法律定性存在不同认识,各地对查处“保健品坑老”行为,多半是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规制力度偏弱。对于传销式销售或是销售伪劣保健产品,骗取老人巨额财物,应该考虑采用刑罚手段,加大惩治力度。

(广州日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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