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武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3日可办理;全国10月1日前全面推行“多证合一”
□本报记者 刘倩雯
湖北武汉“五证合一”、宜昌“七证合一”,辽宁“六证合一”,江苏“六证合一”,浙江台州“十一证合一”, 广东江门“十五证合一”,河南开封“二十二证合一”,广西防城港“三十四证合一”,吉林拟实施“三十二证合一”……全国多地试点“多证合一”,让企业证照事项“一次办”,不再“跑断腿”。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这项改革的实施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多证合一”改革在2017年10月1日前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据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各地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特点、行业分布情况、信息化建设水平等选择了不同的证照进行整合试点,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为在全国推行“多证合一”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节约企业时间和人力成本
“没想到3日就办好了。”日前,武汉同仁美康大药房主管郑军领到了首张《企业经营许可证》。从网上提交资料,到拿到证,只需3日。该证也是武汉开发区(汉南区)颁出的湖北首张多证合一《企业经营许可证》。
“以前,经营一家药店,应预先取得5种许可证明。”武汉开发区(汉南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人介绍,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至少需要跑5次窗口,交40份材料,办理时限长达180天。
为此,该局以食药品审批为突破口,探索推行“多证合一”,将原有5种许可证合为一张《企业经营许可证》,企业只需在网上提交17份材料,资料准确齐全的前提下,3个工作日内便可领证,全程网上申报,只需跑一趟。
“我们在武汉有20家连锁分店,加上总公司共21个机构,原来要105张证。只要有一点信息变更,如企业的经营范围、人员等,就需要全部换证。一年办4次变更,要办四五百张证。每次办理时限长达三个多月,常常证还没办下来,新的变更就已经发生了,又要办新证。为此,我们企业有专人跑证。”郑军说,五证合一后,大大减少了企业麻烦,节约了时间和人力成本。
多地试点“多证合一”
今年3月28日,宜昌工商局与建行三峡分行携手开展“政银合作”商事制度改革,联手推出建行网点无偿代办工商注册登记业务服务。宜昌融诚通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宜昌首份采用“七证合一”模式办理的有关证照。
“七证合一”办理模式是指在原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统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五证合一”基础上,申请人自主选择一并委托刻制公章、办理银行开户手续的,将实现一次性提交申请资料、一次性领取相关办结手续等,实现了申请人在企业注册登记过程中“七道工序,一次完成”。
下一步,相关单位将进一步整合资料交互、数据连通模式,扩大参与银行范围,简化办理程序,实现“七证合一”办理模式的便利化,并适时与全国计划实施的统一模式对接。
此外,今年4月24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新设立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一照通”登记制度。全国首张34证合一的“一照通”营业执照发给了广西桂海鑫进出口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胡兴龙。
防城港市在原“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整合涉及20个部门的34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核、信息互认、多证合一”的模式,实行“一照通”。
全面实行一表登记一窗受理
5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解决目前仍然存在的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够等问题。
《意见》要求各地区认真梳理涉企证照事项,全面实行“多证合一”;深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简化企业准入手续;完善工作流程。
《意见》指出,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
《意见》明确,要坚持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相结合,大力推进信息共享,打通信息孤岛。各地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现企业申请资料从“反复提交”向“一档管理”转变。要利用“互联网+”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加快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最终实现各种材料“一次提交、部门流转”。
同时,《意见》还提出,各地要在“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及技术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不断完善工作流程。
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公开解读时表示,对于工商部门来说,“多证合一”改革后,申请人材料齐全后,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及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对于被整合证照相关部门来说,要升级改造各自业务信息系统,实现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衔接,通过共享数据实现管理需要。对于企业来说,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
此外,“多证合一”改革后,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全国通用的唯一“身份证”,企业凭“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可以在政府机关、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相关业务,企业原需要被整合证照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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