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江楚雅 通讯员 沈嘉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调价信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我省自2017年5月25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上调140元和135元。
调整后,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成品油最高升价分别为:
92号汽油(Ⅴ),6.35元,较上期上调0.11元;
95号汽油(Ⅴ),6.0元,较上期上调 0.12元;
0号柴油(Ⅴ),5.94元,较上期 上调 0.12元;
0号普通柴油,5.52元,较上期 上调 0.11元;
—10号普通柴油,5.86元,较上期上调 0.13元;
5号普通柴油,5.41元,较上期上调0.11元。
经记者测算,此次油价上调,消费者出行成本将小幅上升。以一辆油箱容量在50L的小型私家车为例,调价后加满一箱油成本将增加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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