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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和污水处理设施须定期向公众开放

2017-05-26 08:21:0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日前,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环保部门、住建部门牵头指导各地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四种设施定期向公众开放,并以此为抓手,让公众理解、支持、参与环保,激发公众环境责任意识,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共建美丽中国的良好风尚。(环保部网站)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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