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武汉市召开新民营经济发展大会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以新近毕业大学生、“海归”人才、科研院校技术人员、职业经理这“新四军”为创业主体,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新经济领域,新民营经济“正随着新一轮科技产业革命浪潮兴起、供给侧结构改革积极推进的新形势应运而生”。昨日,武汉市召开新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吹响打造新民营经济集聚地的号角。
“新民营经济财富共享度更高、创新动力更足、捕捉市场能力更强、体制机制更活。”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陈一新表示,武汉市将深入研究发展新民营经济的目标任务和保障举措,努力打造成为新民营经济聚集地。
“国有经济这条腿长,民营经济这条腿太短”,是武汉经济结构的现状,去年,武汉民营经济增加值只占GDP的42.5%,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毫无疑问,武汉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但必须走新民营经济发展之路。
同时,武汉发展新民营经济既有良好的基础条件,更有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等国家战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级试点项目均聚焦、落地武汉;91所高校,20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试验室,超百万大学生……
“实践表明,新民营经济已成为发展新经济的重要力量,新经济已成为新民营经济的重要标志。”陈一新说,武汉发展新民营经济的主攻方向,是发展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四新”为特征的新经济。
为此,武汉市将重视发挥新近大学毕业生等新民营经济创业主体“新四军”,以及“名家、名企、名品”作用,培育新民营企业发展主体力量。其中,通过实施“名家培育工程”,探索联合在汉高校创办高端商业学院,建立企业家库和培训体系,为提升企业家整体素质搭建平台,打造卓越汉商。
引导支持民营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向产业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努力造就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优秀民营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创建一批国际一流品牌、国内领先品牌、地方著名品牌。要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海外知名品牌并购、核心技术收购和跨国经营,不断提升品牌国际化程度和影响力。
四大政策全方位助推新民营经济发展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新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上获悉,武汉市委市政府专门制定《关于突破性发展新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试行)》,支持新民营经济发展。
其中,在产业政策上,支持建设新民营经济园区和创新街区,探索产业用地管理;支持行业领军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培育名牌名品;改革奖励激励方式,坚持“亩产论英雄”,以税收贡献、创新投入、品质提升等为主要依据,奖励住房、落户、医疗、教育等指标分配权。
在科技政策上,鼓励支持企业首台(套)产品研发应用,组织实施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工程,支持民营企业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加大对民营企业创新投入的资金支持倾斜力度;鼓励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单位面向民营科技企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依据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服务费用落实财政补贴政策,降低民营科技型企业创新成本。
在人才政策上,放开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优化完善中高端人才落户、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科技奖励、股权激励、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引进世界级产业科学家和各类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在投融资政策上,壮大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母基金规模,引导各类资本投向科技型、创新型民营企业;要支持民营企业上市,引导新民营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新金融租赁等新途径解决融资难问题,推动开展“增信通”、“助保贷”等精细化金融服务。坚守环保准入标准,加强环评工作,确保新民营经济实现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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