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张衡 通讯员郝硕)原本销售干得好好的,竟发现了新的“商机”,三名公司销售“改行”成“技术男”,窃取老板开发的电池测试系统,分别以六家公司的名义对外销售牟利,非法经营数额达千万余元。经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共计600余万元。
吴某等三人在1999—2007年间相继进入光谷一家公司,从事销售和售后等工作,掌握了这家电池测试公司大多数客户资源。2010年3月,三人盘算着把软件克隆出来,再搞个“升级版”系统赚大钱。
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复制了电池测试系统软件。吴某继续“卧底”在原公司,其他两人辞职单干。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他们把仿制的产品卖给了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浙江等全国各地的用户,销售金额高达千万。
从2012年7月起,“老东家”吴星发现用户返厂维修的、标明是自己公司生产的设备实际上不是他们制造的。经过内部调查了解,吴星发现自己的技术被“前下属”盗走了。自此,吴星走上维权路,打了多场民事官司。当他得知侵犯著作权可入刑后报案。2015年8月,胡某等三人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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