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共享雨伞被下架 自负的商业模式误人误己

共享雨伞被下架 自负的商业模式误人误己

2017-06-27 06:51:3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近日,约有5万把共享雨伞现身杭州街头,它们分布在杭城的火车站、地铁站、商场等公共区域。可是,记者来到当地几个地铁站,竟然未能找不到一把共享雨伞。调查才知道,原来地铁站的共享雨伞是被城管执法人员收走了。(6月25日《钱江晚报》)

共享雨伞被城管“依法”收走的事件,就集中暴露了目前各种“共享××”的某些通病:其一,名曰“共享”,就想当然地以为或假装以为自己真的是“共享经济”;其二,仗着是“共享经济”,就认为自己具有先进性、超前性,就认为该由法律法规来适应自己,而不是自己去适应现有的法律法规——这种基于“商业模式”的自负,往往既迷惑了公众,也耽误了经营者本身。

诚然,法律法规可能存在滞后性,也有必要根据新的社会现实适时修正;但同时需要厘清的是,任何商业形态并不是加上“共享”二字,就都可以享有绝对的道德优势地位以及法律上的豁免权。以“共享雨伞”为例,它虽以便民性、服务性为说辞,但本质上就是一种经营行为。既然如此,其当然没有权利占用公共设施投放产品。在此番被整顿之后,相关企业表示,“今后将投放一批桶,把伞放到桶里”,这实则就是一种自知理亏的表现。

“共享”并不天然是经营者的通行证,“共享”也不必然意味着“超前于法律的先进性”,甚至所谓的“共享”很多时候本身都是名不符实的。当“共享”成为一个无所不装的筐,成为了一种自我感觉良好的幻象,那么现实必将重申真相。(光明日报)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