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8月起湖北全面启动“多证合一”

8月起湖北全面启动“多证合一”

2017-07-27 06:28:2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整合27项事项,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

本报讯(记者 陈妮希 通讯员 彭为红 向悬峰 上官晓敏)昨日,湖北召开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8月1日起,湖北在“五证合一”改革基础上,全面实施“多证合一”登记模式,比国务院规定的时间提前2个月,是全国第三个全面实施“多证合一”的省份。

从8月1日起,湖北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一般经营项目的生产经营状态,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多证合一”改革共整合了27项证照,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新增了22项登记、备案事项,分别为: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签证企业备案,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备案,企业公积金缴存登记,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备案,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备案,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备案,艺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备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直销企业设立服务网点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道路运输经营单位设立分公司备案,从事装卸搬运、道路运输代理、货运配载信息服务、仓储理货、商品车发送业务的经营者备案,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其中外省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变更备案先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再推广全省。

“多证合一”改革适用于全省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类市场主体(含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办理沿用“五证合一”工作机制,继续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