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 通讯员 陶涛 齐阳)昨日,武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消息,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原副区级干部李文光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武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夏明江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经查,李文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拨付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谋取个人利益,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犯罪。
经武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文光开除党籍处分;经武汉市监察局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李文光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夏明江严重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利用职务影响力从事营利性活动。经武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夏明江开除党籍处分;经武汉市监察局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夏明江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两人均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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