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近日,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美国337条款调查中获得“没有侵犯原告专利权”的裁决。而前不久,这家公司在另一起“337调查”中也获得胜诉。至此,骑客在半个月内连赢两次。曾经关系到整个平衡车产业发展的专利诉讼和中国企业的被动局面也由此出现了转机。
“337调查”指的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对与进口相关的某些投诉进行调查,并作裁决。它主要保护美国企业的版权、专利权、商标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设计方案权,它在保护国内产业的同时,凸显了其知识产权保护功能。美国所独有的337条款,带有较为浓厚的贸易保护色彩,其本身适用条件过低的“普遍排除令”更是为人诟病的一个主要内容。
面对“337调查”,国内企业应本着“既要解决燃眉之急,又要放眼长远谋略”的思路,一方面,尽快确立全球知识产权战略,除了努力发展和拥有、保护自主知识产权,还要重视在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管理,不要使对手有机可乘;中国企业在向美国出口产品前,要进行有关的知识产权调查。如果发现存在侵权可能,应及时对产品进行修改,或者通过更换非专利方法来避开侵权。另一方面,以贴牌、代工方式出口的外贸企业,更应注意下单的外商是否拥有该产品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权利的证明文件。或者在合同中规定,如果因知识产权问题发生纠纷而产生损失,责任概由委托加工方负责。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来说,更要主动、积极地进行自我保护。不仅要在本国进行相关注册,还要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全球主要贸易区域注册。如此,一旦因竞争原因被对手以侵犯知识产权纠纷为名告上法庭,这将成为最为有利的反击武器。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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