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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对象扩容是回归初心

2017-11-09 07:29:4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从今年开始,广州市保障房覆盖的人群从过去的低收入人群扩大到中低收入人群,覆盖面扩大也对公租房申请资格的审核带来了新要求。近日该市住建委公布了新的公租房申请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用区、市两级审查加社会公示的办法,确保有限的公租房资源都分配到最需要它们的人群手里(11月7日《南方都市报》)。

其实,广州公租房保障对象从低收入人群扩大到中低收入人群,是回归公租房政策的“初心”。2010年,国家七部委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中就指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一些城市公租房只供应低收入人群,显然与这一政策定位存在偏差。

众所周知,公租房只是我国保障类住房之一种,此外还有多种。从各类保障住房定位来看,廉租房的供应对象是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如果公租房也只向低收入人群供应,说明某些城市保障类住房划分不明确、定位不清楚。这既不利于地方政府落实住房保障责任,也不利于部分弱势人群实现居住权益。

所以,希望所有城市都能把公租房保障对象定位于中低收入人群——不仅政策定位要准确,政策执行也要准确。这样一来,廉租房与公租房各自扮演的住房保障角色就很明确:廉租房要解决好户籍人口中的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而公租房要解决好包括外来务工者在内的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

由于企业可以投资建设公租房,再加上政府多渠道筹集房源,从理论上推测,公租房供应量未来应该能够支撑保障对象扩容。不过,我们也不能指望一步到位,因为保障对象突然扩容之后会出现大量需求,而短期之内的供给很难满足这种需求。这既需要中低收入人群保持耐心,也需要政府千方百计增加供给。

进而言之,公租房保障对象扩容,目前似乎只是政策层面扩容或者纸上扩容,实际是否扩容,关键要看公租房真实供应量。当然,政策层面扩容也很重要,能够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享受公租房保障的机会。只有供给扩容紧跟政策扩容,这种惠民政策才不会成为“纸上福利”。(法制日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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