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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消费者差评权

2017-12-06 04:01:3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报道,百度贴吧上一个名为“差评师曝光台吧”的贴吧近日引起广泛关注。不少买家对买到的商品进行差评之后,其个人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都会被曝光在该贴吧上。

那么,所谓的差评师曝光台就能够为商家讨回公道?答案显然是否定的。2013年6月24日下午,全国首例恶意差评师案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首批被捕的12人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起诉。可见,差评师并非立于法外之地。不法分子本该由司法部门处理,在百度贴吧充当“罗宾汉”、以眼还眼的某些网友和商家,应三思而后行。

再者,差评师曝光台界定差评师的依据何在?那些在百度贴吧中随意曝光他人隐私信息的网友,真是在仗义执言?一位在贴吧中被曝光的刘女士透露,曾经因为一个差评被商家客服打电话骚扰,无奈之下才取消了差评。可见,部分卖家在遭遇差评后,考虑的不是提升服务质量,而将仇恨转移到了给出差评的消费者身上。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将“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2013年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显然,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公布到网络上的行为皆已涉嫌违法。

同时,我们更应保护消费者给出差评的正当权利。面对同一个商品,消费者自然有弹有赞、褒贬不一,商家无权要求消费者统一口径,全部作出好评。只要是消费者基于自身感受和体验所作出的客观评价,都应予以尊重。

当消费者手握给商家差评的权利时,其自身利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当所有商家都能高度重视差评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好评自然纷至沓来。(法制日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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