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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奇葩险种退出需监管措施跟进

2017-12-13 08:16:5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没有大量数据支撑的保险产品开发是缺乏科学定价基础的,如果保险产品带有博彩属性,偏离了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最终将会被市场所抛弃。

如今,网络世界无所不包,“奇葩”险种层出不穷:违章贴条险、熊孩子惹祸险、扶老人被讹险、忘穿秋裤险、美厨娘关爱险、肠胃险、痘痘险……险种之多之奇,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眼下,财产保险市场上之所以噱头化倾向明显且奇葩险频出,是与近年来保险业快速发展相伴相生的,特别是随着财产保险产品开发主体的日益多元化,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新问题。一方面,一些险企重开发轻管理,个别产品存在炒作概念和噱头化的倾向,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少数公司产品制度机制不健全,产品管理粗放,管控不到位,目前,市场上个别产品存在炒作概念和噱头化的倾向,一定程度上给保险消费者带来了困扰。公开资料显示,去年保监会及各保监局接收各类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共3万多件,同比增长8.25%。

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无论是保险消费者,还是保险企业均面临“不成熟”的问题,这既是客观现实,也是问题所在,要告别“噱头险”“奇葩险”,需要先明确那些模棱两可的规定,完善监管体系。一方面,对症下药,有的放矢,针对“奇葩保险”的主要表现形式,要明确保险公司不得开发的保险产品类型,为保险公司的产品开发划定“禁区”,设置“高压线”,如此制度安排,不仅能发挥明令禁止的作用,更是起到了“有言在先”的威慑作用;另一方面,为强化保险市场监管提供可操作的制度依据。同时,针对个别保险产品的成本结构不合理问题,明确要求附加费率不得过高,防止损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确保社会公平。

毋庸置疑,保险业在社会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从保监会发布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可以看到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保险保费收入争取达到4.5万亿元左右,保险业总资产争取达到25万亿元左右。要承担这样的重担,保险业只能通过扎实地为社会提供保障,为民生提供服务来实现,即通过服务大局壮大自身。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中国保监会印发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针对“奇葩保险”,为保险公司的产品开发划定“禁区”。在此新规约束下,市场上存在的一些只注重噱头性、投机性的奇葩险产品,无疑都将退场。

从防患于未然的角度看,“产品开发指引”不仅从正面重申了险种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命名、条款和费率的具体要求,还从管理基础入手,对产品开发的组织制度、开发流程和评估清理提出了专业、规范和细化的要求。尤其是,“产品开发指引”明确了“四个不得”的基本要求,即不得违反保险原理,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危及公司偿付能力和财务稳健。同时,重申了保险合同的“五大基本原则”,即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射幸合同原则和风险定价原则。应该说,在现实的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任何保险产品的设计必须以大量数据为基础。没有大量数据支撑的保险产品开发是缺乏科学定价基础的,如果保险产品带有博彩属性,偏离了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最终将会被市场所抛弃。(证券时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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