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近期,从美股传导到A股、港股的区块链技术火遍全球,区块链概念成了当下最热门的板块。从专业投资人到大妈,区块链成为资本加持乃至街谈巷议的“网红”。尚处于早期阶段的区块链技术,在资本狂潮的助推下走上神坛,在造就财富神话的同时自身也被各种力量过度神化。
区块链技术作为互联网之后的另一场新技术革命,具有颠覆性的创新意义,但区块链技术确实还处于稚嫩的“襁褓”阶段。将一项尚未成熟的技术过度神化,将早期阶段的新技术过分资本化、泡沫化,并不利于新技术的应用和进步。值得警惕的是,一些专家面对区块链热潮再度发出熟悉的声音:新事物的价值将在泡沫中实现、应让区块链野蛮生长之后再监管。
笔者认为,区块链技术需要的是在金融、版权、娱乐游戏等实际应用场景的产业化,应对区块链技术及其搭载品、衍生品进行分类监管。第一层分类,是区分区块链技术和搭载在区块链技术上的比特币、莱特币等“数字货币”。第二层分类,是将区块链技术与ICO、IMO区分开来。第三层分类是将区块链技术与风靡一时的比特币挖矿区别开来。第四层分类是将区块链的资本推动与资金乱炒区分开来,对蹭热点、无实质技术的上市公司炒作严格监管。
区块链作为一项颠覆性的新技术,无疑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但区块链技术需要的是资本推动而不是资金乱炒,需要的是区块链技术本体的进步而不是附属品的全面泡沫化,同时也无需将区块链技术过度神化。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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