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讯(记者 徐靓丽)武汉市环保局日前下发《武汉市燃煤锅炉和燃煤炉窑整治工作方案》,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燃煤锅炉整治成果,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空气质量。
环保部门将在2018年4-5月和9-10月两个时段,对禁燃区内所有锅炉开展两轮检查,对禁燃区内违规燃用高污染燃料、新增高污染燃料设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2019年9月30日之前,完成禁燃区范围内所有燃煤炉窑(不包含新型干法回转窑熟料烧成工段)的拆除或者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拆除或者清洁能源改造的燃煤炉窑,严格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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