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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机票倒贴3倍多的钱 高额费用凸显航空业盈利模式痛点

2018-05-04 15:27:2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讯(记者 陈妮希)5月2日上午,根据江苏省消保委对1250名接受航空运输服务的消费者的调查显示,995名消费者有过退改签的经历,占79.6%;这些消费者在退改签时,30.7%表示提前很早改签但仍然被要求收取高额改签费用,抽样调查中还发现一例样本,其退票费用竟然是机票价格3倍以上。

目前,江苏消保委已开始对涉案的南方航空、东方航空、中国国航等八家航空公司以及飞猪、驴妈妈、艺龙、途牛、携程、同程、去哪儿等七家网络销售机票平台(OTA)企业启动约谈程序,预计五月中旬正式约谈。

机票高额退改签费用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认为,高额退票费是由航空行业的痛点造成的。

在董毅智看来,除了消费者角度,也要看到航空行业盈利模式。如果仅仅靠收取高额退改签费用,而不是在管理上提高舱位控制等,这种现象还会出现。

航空公司成本里,人工成本和燃油费、飞机折旧费、起降费为占比较大的成本,其中浮动较大的为燃油费,其他成本都相对固定增长,也没什么节约的空间。航空公司的收益主要包括航线网络优化、舱位控制、超售管理等内容,也是各航司实现营收利润的核心。如果仅仅靠收取高额退改签费用,而不是在管理上提高舱位控制,这种现象或难避免。

高额退改签费用,合理吗?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河北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勇认为,过高退票费违背公平交易的原则。

退票费实质是违约金。虽收取一定的退票费有助于遏制旅客购票的随意性,保护航空公司、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合法权益。但过高的退票费,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剥夺了旅客的公平交易权,明显加重了旅客的负担,实际损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民航总局应抓紧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对航空公司、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收取退票费划定一条红线,避免高额退票费成为航空公司、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牟取暴利的途径。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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