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讯 (记者 徐靓丽)武汉市环保局、武汉市水务局日前联合下发《武汉市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武汉市环保局公开信息显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武汉市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部分存在环境问题,如武湖水厂水源地隔离防护不完整、蔡甸水厂水源地上游约800米处有梅丰砂码头、江夏水厂水源地下游约40米有水厂反冲洗废水排口、余氏墩水厂水源地下游保护区内有益海嘉里食用油码头以及武汉亚东水泥码头等。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