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讯(记者 周舜尧)日前,经湖北省政府同意,湖北省住建厅印发《湖北省城市建设绿色发展2018年度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将建立全省城市建设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督办,推动城市建设转型升级,走上集约、节约、生态发展的轨道。为此,制定了一批年度重点任务。
其中,将统筹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大力实施雨污分流,全力推进截污纳管,升级改造污水处理管网和设施,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以2017年黑臭水体面积为基值,消减50%以上或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同时,加快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改善各类交通方式的换乘衔接,打造微循环公交系统,城镇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城市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分担率显著提高。
提升园林绿地建设水平,重点建设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园绿地,精雕细琢打造公园环境。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1平方米,防灾避险公园要求在5公顷以上,水、气、电等设施齐备,功能完善;鼓励建设2000-5000平方米的小型公园绿地。
此外,还将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建成区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的要求和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全省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达到220万平方米;着力加强废弃物处理处置,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等。
方案还提出,省发改、财政、国土、环保、水利、教育等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应的土地、财政、宣传等支持性政策,为城市建设绿色发展项目设立绿色审批通道,加快推进项目实施。鼓励各地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建设的民生领域、绿色发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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