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讯 (记者 陈妮希 通讯员 邱旭东 叶翩)6月28日,记者从武汉市税务部门获悉,根据今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显示,武汉共有2965户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同比增长83.25%。加计扣除金额107.58亿元,同比增长58.39%。
“武汉研发企业和优惠金额的大幅增加,得益于国家持续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外延,放宽政策享受的条件,比如将科技型中小企业扣除比例提高,增加外聘人员工资薪金、失败研发活动研发费用、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费和医疗费等多项费用均可加计扣除……特别是今年,仅中小科技企业,武汉就有1323户按照75%的扣除比例享受了优惠政策,加计扣除金额25.41亿元。”武汉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今年,我们还对一部分原属于负面清单行业且不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进行了清理,发现部分企业虽然改变了经营范围,但并没有进行税务变更,导致虽有研发行为但不能享受优惠。”武汉市税务部门负责人介绍:“我们及时关注到这一现象,并按日提取企业名单,逐户开展核实,辅导企业变更主营行业并及时进行申报。”汇算期间,仅此一项就有335户企业享受到优惠,金额高达98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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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为进一步降低科技型企业研发成本,鼓励创新。近年来,国家又相继出台《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和《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执行《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等规定,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175%)。同时,扩大了加计扣除的范围,明确了具体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归集口径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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