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近年来我国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效果显著,金融机构杠杆率大幅下降,宏观经济杠杆率上升势头得到遏制,一线城市房地产价格平稳,二线城市房地产价格上升幅度得到控制,跨境资金流动稳定。但在新的经济形势下,金融风险出现新的变化,防风险任务仍很艰巨。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当前金融风险,在加快推进各项改革的同时,短期内对于不同的金融风险,还要有更加针对性的措施。目前我国金融监管制度进入新阶段,未来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将更多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实现严监管常态化。
加快改革是防范和化解当前金融风险的根本措施,但改革效果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显现,而且是针对普遍性的金融风险,短期内防范某种特定金融风险的效果可能不太好。为了更为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针对不同的金融风险,还应有相应的应对措施。
国有企业去杠杆要把握好节奏。政府提出通过清理僵尸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转债股、资产证券化、规范融资等形式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好节奏。我国杠杆率趋稳,迫切降杠杆率的必要性下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存,要避免快速去杠杆增加经济下行压力。杠杆率是结构性的,这意味着任何整体性的政策,不管是收紧,还是放松,都可能加剧经济扭曲,引发金融风险,因此,要避免政策大起大落,在维持政策稳定的同时,加快结构性改革,以改革去杠杆。
减税降费缓解民企负担。建议继续通过定向补充流动性、定向降息、加强MPA考核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增强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但是,民营企业融资困难,部分是因为自身高风险,因此导致定向货币政策效果不明显。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可更多地通过结构性减税降费,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税费负担、交易成本等,以及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率等方式,降低隐性成本。加强三线城市房地产调控。随着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风险增加,房地产调控重点应向三线城市转移。
当前,金融监管对于防范、处理金融风险十分必要。经济周期和金融周期经常不同步,货币政策很难同时关注两者,对此,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货币政策侧重于稳定经济周期,实现经济平稳增长,宏观审慎侧重于防范金融风险,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相互补充。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中性的同时,要探索将影子银行、房地产金融等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从宏观数据上看,当前金融体系各项指标良好,但是金融机构大规模资产互持,一家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可能引起连锁反应,进而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微观金融监管非常重要。同时,微观金融监管也需要宏观政策的支持。个体稳健不等于系统稳健,金融体系“羊群效应”明显,个体理性也会引发集体非理性。货币政策、宏观审慎和微观金融监管三者是相互补充的,政策调控时需要三者相协调。
2018年资管新规落地之后,我国金融监管制度进入一个新阶段,未来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将更多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实现金融监管的常态化。货币政策、宏观审慎和微观金融监管之间,以及各个微观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均要加强协调,一方面要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区域,另一方面也要避免导致金融监管过严,影响实体经济发展。(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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