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讯 (记者 徐靓丽 通讯员 高迅芝)7月23日,湖北省气象局启动湖北省气象灾害(高温)三级应急响应命令。要求省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立即进入进入三级应急状态,各地市州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级别。
湖北省气象局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北省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将应急响应情况报告省局。
7月18日以来,湖北省高温天气发展迅猛,大部地区最高气温上升到37℃以上,局部达40℃左右。23日17时,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气象灾害(高温)三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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