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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案起诉 曾遭其他酒企提出异议书95件次

2018-08-14 11:43:3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讯(记者张璐)注册“国酒”商标两度皆败的茅台终究还是撤回了诉状。

8月13日晚,贵州茅台集团通过其官网发布《关于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的声明》,宣布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诉讼申请,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

早在2001年9月,茅台集团就曾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国酒茅台”商标及图注册的申请,但并未获得通过。

之后茅台集团又分别在2006年、2007年、2010年等多次提交申请,除了最后一次商标申请通过初审外,此前的商标申请均已失效。

然而在初审通过后,包括山西汾酒、五粮液、剑南春、舍得酒业在内的各大酒企,及经销商、律师事务所在内的31方纷纷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短短3个月公示期内,工商总局商标局共收到异议书95件次。2016年12月26日,国家商标局下发了关于第8377533号“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这使得白酒企业民意有所平复。

据了解,一直来“国酒茅台”商标申请遭遇的重重重阻力,与企业间的经营博弈和品牌形象竞争不无关联。

白酒资深专家蔡学飞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说道,“首先国酒概念本身就是具有很强的品牌独占性,已经上升到国家层面,这是稀缺资源,茅台已经是 事实上的“国酒”,但是国酒概念也被汾酒、老白干等酒企不断抢夺,所以,茅台主动不断注册,即使没有成功,也是一种企业态度的展现以及对于其它品牌国酒战略的阻击。”

他还表示,“国酒无法注册是因为涉及到国家政策层面的很多限制,对于白酒行业来说,由于茅台无论在价格与品牌上已经是“事实国酒”,遥遥领先,所以对于大多数白酒企业来说也没有参与国酒竞争的可能性,所以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对于汾酒、老白干等酒企来说,意味着单纯的依靠“国酒”概念提升品牌高端形象的可能性已经被阻断。”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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