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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发布“双节”网络预订消费提示

2018-09-19 15:51:5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讯(记者 陈妮希 通讯员 程喆 童颖 )9月19日,湖北省工商局发布8月份全省工商系统12315平台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受暑期及开学因素影响,计算机产品、电信服务和互联网服务投诉量增幅明显。

8月,共接收消费者商品类投诉7122件,占投诉总量的46.53%。交通工具、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等六类商品的投诉量同比略有下降,家居用品、计算机产品、首饰等四类商品的投诉量同比有所增加。其中,计算机产品的投诉量较上月增加61.98%,比上年同期增长46.27%,从商品类投诉第八位升至第七位。

8月,共接收消费者服务类投诉8183件,占投诉总量的53.47%,所占比重同比增加了10.49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8月电信服务和互联网服务投诉量增幅明显,同比分别增加了51.76%和23.26%。电信服务投诉从上年同期的第四位跃升至第二位,涉及不限流量套餐的消费者投诉明显增多。

开学季,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仍然位居服务类投诉首位,投诉量超过千件(1057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投诉量同比明显下降,减幅为25.56%,从上年同期的第二位降至第四位。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从往年同期12315消费投诉热点来看,消费者在网订酒店、旅游、餐饮等消费过程中最易发生纠纷。对比,湖北省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节假日出行、消费时,要增强维权意识。通过旅游服务网站、生活服务类网站订购机票(车票)、酒店、景区门票、演出门票、旅游项目等,要注意“一看、二留、三防”。

一要注意看清预订酒店、旅游等项目的时间、价格、明细、限制条件、须知等重要条款,有疑义之处要询问、确认;二要注意留存涉及双方重要权利义务的网页截图,包括商家承诺或双方协商一致的聊天截图;三要谨防网络交易平台或商家违约、虚假宣传、不履行承诺等问题发生,注意跟踪确认预订事项,明确主张自已的合法权益,一旦商家违约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及时投诉举报和索赔,以防出现到店无法消费,或退房结账时酒店临时加价等问题,以减少损失。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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