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继高层定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不动摇后,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抓紧开展专项清欠行动,解决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会议要求,对欠款“限时清零”;严重拖欠的要列入失信“黑名单”,严厉惩戒问责。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表示,即将开展的专项清欠活动,是近期中央出台一系列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减轻民营企业发展负担、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的举措之一,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企业持续发展壮大的高度重视。当前,在民营企业融资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拖欠账款现象显然更加恶化了民营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资金成本。
“通过开展专项清欠行动,无疑会有效盘活民营企业资金,加快民企资金周转,有利于其缓解融资压力,进一步降低资金占用成本。”刘兴国如是说。
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于“专项清欠行动”作出明确指示,一是凡有此类问题的都要建立台账,对欠款“限时清零”;二是严重拖欠的要列入失信‘黑名单’,严厉惩戒问责;三是对地方、部门拖欠不还的,中央财政要采取扣转其在国库存款或相应减少转移支付等措施清欠;四是要继续大力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严禁发生新的欠款。
这次专项行动具体将由国办牵头督办,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审计部门要介入。同时,会议还给出了具体时间表,清欠情况明年春节前要向国务院报告。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说,这次专项清欠行动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是“及时雨”,是民营企业没想到的,也是之前不敢想的。
李锦表示,这次由国务院列出时间表限定最后的时间,这个力度是空前的。过去这是民企想也想不到的现在以政府的名义,国务院出面,应该说这个做法是“杀手锏”,国企清欠民企债务将没有任何理由拖延。
李锦还认为,这些政策条条对症下药,针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目前融资困局中的实际问题。落实之后,将在资金层面上改善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多方面的,资金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国企欠民企的钱都要还,这会让民企的资金流转环节、资金环境得到重要改善。营商环境是由多方面组成的,这次是向前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表达了国务院对民企营商环境改变的坚强决心。”他说。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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