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讯(记者 徐靓丽 通讯员 廖宇智 )据武汉市水务局消息,2018年11月30日,根据水利部、湖北省政府验收工作安排,受省政府委托,湖北省水利厅组织召开武汉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会。会议成立了验收委员会,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听取了武汉市试点工作情况和技术评估专家组评估意见的汇报。经讨论,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武汉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验收。
依据《武汉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武汉市以“江宁河美,岸定湖清,供优排畅,人水和谐”为总体目标,按照“一核、两轴、四片、百湖”的总体空间格局,统筹推进“节水减排与控源截污”“湖泊综合治理与修复”“河流港渠生态修复”“生态水网构建”“城乡供水提质升级”“城区排水除涝达标”“涵水清源”“水生态文明制度与能力建设”“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水生态文明意识提升”十大行动。
试点期间,武汉市共完成建设项目38项,累计完成总投资478.45亿元。17项考核指标全部达到或优于目标值,实现了《实施方案》确定的试点建设目标。基本解决了防洪排涝和供水问题,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都市环境明显提升,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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