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顺丰起诉ofo法院裁定: 冻结其银行存款1300万人民币

顺丰起诉ofo法院裁定: 冻结其银行存款1300万人民币

2019-01-02 14:41:2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讯(记者张璐)小黄车又摊上事了,此次ofo又被要求其赔偿1300万元。

1月2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2018年10月,申请人顺丰因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峡大通”)存在运输合同纠纷,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值得关注的是,东峡大通就是ofo小黄车运营主。

经法院裁定,冻结东峡大通在招商银行天津分行鞍山西道支行所设账户存款1300万元人民币。并要求东峡大通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顺丰综合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运输费人民币13689037. 30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事实上,与ofo存在合同纠纷的企业不止一家。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东峡大通被列为逾20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涉及执行标的从数万元到数千万元不等,涉及金额5360万元。东峡大通曾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等多个法院的多起案件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产业时评人张书乐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说道,“ofo资金被终结,未来只是“还钱”二字的达成度问题了。”他认为,在共享经济领域,除了资本的入局,无论有名有实的共享经济,还是有名无实的共享经济,所都需要破题场景。

“ofo作为共享单车里的失败案例,其并非没认识到场景的意义,只是在试错中,要么选择了直接作用于产品上的广告模式,却因为展示“太小”而难以有效PK其他街头广告;要么选择了风险系数较大的网贷领域,却因为无法从风险中“火中取栗”到反向输血的资金,而场景拓展失败。”张书乐说道。

事实上,不只是单车,整个共享经济领域,很多新事物都可谓昙花一现。在被视作共享经济元年的2017年,共享充电宝、雨伞、汽车、服装等,让人应接不暇。没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盈利逻辑,并不妨碍它们在资本市场喜提融资。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