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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动退市是市场机制在起作用

2019-03-28 06:45:0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近日,*ST上普(600680)发布公告称,将寻求以股东大会方式主动终止在上交所上市。退市难多年来一直是A股的老问题,*ST上普此举,主动退市并给予股东以现金选择权,无疑具有示范效应。

优胜劣汰是成熟的资本市场特征之一。然而,从2001年至2017年,A股共有93家上市公司退市,年均退市率仅为0.33%。2018年,《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修订版出炉,指导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明确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具体违法情形和实施程序,新增“五大安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同时加大退市监管工作力度。可以说,随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以及A股退市制度改革大幕拉开,退市开始“动真格”了。

主动退市,可避免退市整理期的股价波动,减少因强制退市给中小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缓解了退市过程中的各方利益冲突。另一方面,这有别于强制退市,主动退市可回避一系列繁琐的退市流程。根据退市制度安排,存在强制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在触及强制退市指标前主动退市,在消除可能导致强制退市的情形后,可重新申请上市。可以说,企业自愿退市是市场化机制在起作用,益处颇多。

退市制度检验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边界,它的完善能够实现优胜劣汰,形成一种合理的价格发现机制,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如果企业能够在强制退市之前主动退市,并提出相应的投资者保护办法,这也是敬畏市场、敬畏法治的行为。同时,对于投资者而言,过去“炒壳”、博重组的“老套路”已渐成明日黄花。企业主动退市,给“老套路”多增不确定性,某些操作更需要三思而后行。(经济日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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