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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打造“双创”升级版26条征求意见 拟至2022年间每年筹集100亿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2019-11-05 06:56:3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讯(记者 周舜尧)日前,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对《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截止11月30日前,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箱(a33119@sina.com)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该《意见》分为5个部分、26项政策措施,重点解决三个主要问题:一是树立鲜明导向。通过明确全省“双创”升级的主要目标、重点方向,发挥宏观引导作用,引导资源要素向创新创业集聚。二是优化实施路径。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以高水平的创新带动更高质量的创业就业。三是明确具体抓手。通过创建高水平创新平台、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金融服务、改革监管治理机制等,引领和带动产业创新体系全面升级。

鼓励企业设立海外创新平台

在平台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将推动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增强原始创新的源头供给。进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构建协同创新支撑体系。持续推进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在智能汽车、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北斗导航、生命健康、绿色技术等领域谋划建设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到2025年实现国家级企业创新平台达到150家,省级企业创新平台达到1000家。

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强国际开放合作,链接全球优质创新创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与国外孵化机构对接合作,开展联合孵化与资源共享。支持各类主体联合国际一流科研创新机构开展技术研发与转化,鼓励企业设立海外创新平台,开展技术转移、人才引进和国际技术合作。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探索建立仪器设备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机制,引入专业服务机构进行社会化服务。完善科技信息平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数据库,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有效对接。

设立100亿元县域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在财税金融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将实施统筹政府财政资源,夯实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完善创业投资政策体系,拓展创新创业企业融资渠道;推进股权市场规范创新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政策。

其中,湖北省和武汉市财政采取新增、统筹存量和债券等方式,在2018至2022年间每年筹集100亿元,重点支持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园区和重大人才团队建设等。对企业牵头新组建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100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对成效明显双创支撑平台项目给予建设经费补助。

支持优质“双创”企业到科创板上市融资,加强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发展基金的衔接,在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中设立100亿元县域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推动资本向县域产业延伸。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全国性市场深度对接,为全国证券市场培育和输送挂牌上市企业资源。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板”,对个人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买卖科技创新板、海创板、青创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还将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改革,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推广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改革经验,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重点市场、重点领域执法,严厉查处各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快推进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武汉(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涉外应对和援助机制。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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