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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道路客运经营可实现四个“自主”

2019-11-11 15:32:3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讯(记者 徐靓丽)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11日消息,湖北省道路客运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日前,湖北省运管局发出通知,明确提出扩大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自主权一系列新举措。
四个“自主”的新举措分别是城际公交线路、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线路和单一经营主体对开的道路客运班线(营运里程400公里以上线路除外),经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告无原则异议后,企业可自主确定该线路的运力投放;城际公交线路、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线路和单一经营主体对开的道路客运班线(营运里程400公里以上线路除外),在与起讫地客运站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告无原则异议后,企业可自主确定班次增减和发班时间;县际(含)以上道路客运班线(营运里程400公里以上线路除外),在符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向停靠站(点)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后,企业可自主确定停靠站(点);县际(含)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农村客运线路除外),企业可依据运价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客运票价。
运管部门支持跨区域重组、跨行业重组。一是支持道路客运企业以线路、资产为纽带开展跨企业、跨区域的兼并重组、联合经营,鼓励组建线路公司实施资产置换,可依法依规为相关行政许可办理提供“绿色通道”或简易程序。鼓励共享站点资源,倡导节点运输;二是支持道路客运企业开展公交、出租车、农村客运业务,与铁路、民航、水运衔接开展联程联运服务。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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